1、高邮市,隶属于江苏省扬州市,位于扬州市北部,江淮平原南端。
2、地处长江三角洲沿江经济带,东邻兴化,南连扬州江都区、邗江区、仪征,西接天长金湖,北界宝应县,属亚热带温润季风气候。
3、全市总面积方公里,辖乡镇,末户籍人口。
4、春秋,吴邗沟地,越并吴属越。
5、战国,楚并越属楚。
6、明,洪武元年,置高邮州,领兴化、宝应二县,属扬州府;洪武四年,升守御所为高邮卫。
7、清,顺治元年,置高邮州,属扬州府,不久遂为散州。
8、建国后,仍设高邮县。
9、,撤县设市。
10、高邮是世界遗产城市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;是中国民歌之乡、中华诗词之乡、全国


